互联网“碰壁”日本选举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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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8:08 成都日报 | |||||||||
日本众议院大选8月30日正式拉开竞选序幕。围绕是否可以利用互联网传播选举信息,执政党自民党与最大在野党民主党针锋相对、火花四溅。 自民党1日以违反“公职选举法”为由向日本总务省举报民主党,理由是民主党在选举公示后继续更新其网站信息。
1950年制定后沿用至今的“公职选举法”对选举制定了种种“清规戒律”。根据该法案,新兴媒体——互联网属于被封杀之列。各政党候选人将“不得更新网站,不得更新博客,不得发送电邮,不得传播电子杂志”。(来源:成都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