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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在加拿大快“赖”不下去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9:24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立)6年前潜逃到加拿大的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近日又爆出新闻:9月1日,加拿大最高法院正式拒绝受理赖昌星关于难民申请的上诉;9月2日,有消息证实,赖昌星与妻子曾明娜上个月在加拿大正式离婚。上诉被最高法院拒绝受理后,赖昌星还有什么理由滞留加拿大?他与妻子离婚出于什么原因?记者电话采访了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中国项目部主任杨诚教授。杨诚曾作为加拿大移民部的专家证人,参加了赖昌星难民案的审理。

  杨诚说,按照加拿大法律规定,赖昌星难民案的最后一个司法程序就是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在最高法院拒绝受理其上诉后,那就应该进入行政程序,即由加拿大移民部对其被驱逐出境后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这个遣返前的风险评估阶段大约需要半年时间。

  杨诚认为,因为加拿大移民部已经拒绝给予赖昌星难民资格,所以风险评估结果有利于赖昌星的可能性不大。如果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赖昌星不利,赖昌星还可以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议,要求法院撤销移民部的评估结果。杨诚认为联邦法院不大可能撤销移民部评估结果,但赖昌星可以因此再“赖”一段时间。

  另外,按照加拿大移民部的规定,移民部部长可以给予赖昌星“人道主义”的特殊许可,允许赖昌星留在加拿大。杨诚指出,赖昌星是一名在逃犯,与一般的非法入境人员不同,而且移民部早已拒绝给予他难民资格,所以移民部部长不可能给予他“人道主义”的特殊许可。杨诚认为,赖昌星最终会被加拿大驱逐出境。

  有报道说,赖昌星与曾明娜离婚后,有媒体质疑这是他为家人留在加拿大所作的两手准备。对此,杨诚表示,据他所知,赖昌星与曾明娜的关系一直比较紧张,曾明娜在加拿大的精神压力很大,心情很抑郁,两人要离婚的传闻早就存在。

  杨诚说,曾明娜及其三个子女与赖昌星一样,都是非法滞留在加拿大的。但是,由于三个子女长时间在加拿大接受教育,中国对赖昌星的家属没有提出强硬的遣返要求,在赖昌星与曾明娜离婚后,曾明娜及其三名子女可以以人道理由自行申请难民资格,而加拿大移民部部长是否会基于人道主义理由允许他们留在加拿大,这很难说。但是,杨诚表示,他认为赖昌星与曾明娜离婚,主要原因是两人感情不和,并不是赖昌星在为妻儿们作两手准备。

  作者:张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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