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联邦法院判KAZAA软件开发商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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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23: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堪培拉9月5日电(记者米立公)澳大利亚联邦法院5日判决著名的共享软件KAZAA的开发商侵犯音乐版权。这一判决被誉为全球音乐界反侵权斗争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胜利”。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包括环球、百代、索尼BMG以及华纳等国际知名唱片公司在内的30家唱片公司,被告是总部位于澳大利亚悉尼的KAZAA软件开发和发行商SHARMA
原告认为,KAZAA软件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免费下载音乐,造成了空前规模的侵权。法庭了解到,全球目前有3.17亿人下载使用KAZAA软件,包括“酷玩”(COLDPLAY)乐队、麦当娜和披头士等艺术家的作品被大量侵权。 法官威尔考克斯裁定,使用KAZAA软件交流的多数音乐文件被侵权共享,被告要对KAZAA的新版程序进行修改,加入过滤器,以防止对版权注册音乐作品进行非法交流。但他没有判决关闭该软件开发公司,因为他认为软件开发商不应对侵权负全责。另外,有关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等将作另案处理。 澳大利亚反盗版组织“音乐行业盗版调查”的发言人迈克尔·斯佩克说,这个判决是音乐界的“一个彻底胜利”,它打破了“文件非法共享是因特网革命理所当然一部分”的神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