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买了无证盒饭,也要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8:51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李蓓实习生王晶晶)《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自8月11日正式实施以来,本市出现首个受处罚的订餐单位。昨天,嘉定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依法查处一起引发食物中毒的案件时,对集体用餐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上海信誉特橡塑制品厂食堂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擅自供应职工饭菜及外送盒饭。2005年8月20日该食堂供应上海东嘉鞋业有限公司380客盒饭。8月21日,上海东嘉鞋业有限公
司16名就餐者陆续出现了食物中毒症状。经调查分析,这是一起食用了外送盒饭引起的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事故。

  近日,嘉定分局已向上海信誉特橡塑制品厂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作出“公告取缔及罚款26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本案中用餐单位未尽审查义务擅自向无证食品生产单位订购外送盒饭的行为,嘉定分局亦另行立案处罚。根据《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目前嘉定分局已按处罚上限向上海东嘉鞋业有限公司发出了拟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