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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际合作,切断恐怖分子财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9:12 检察日报

  国际社会面临着严峻的反恐怖主义形势,切断恐怖组织的资金来源,减少未来发生恐怖袭击的可能性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对待恐怖事件的共识。在9月5日上午的世界法律大会国际恐怖主义专题的讨论上,中外学者就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相关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本专题的主席由世界法学家协会名誉主席、美国丹佛大学法学院教授维德·南达先生担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赵永琛担任共同主席。

  我国同样面临恐怖主义的威胁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遭到大规模恐怖组织的袭击,但是,我国同样面临恐怖主义的现实威胁和长期的潜在威胁。”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赵永琛说。

  赵永琛认为,我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主要来自境内外的“东突”恐怖势力和国际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等进行的各种恐怖活动。此外,他认为,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诱发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增多,恐怖主义的示范效应对一些具有极端情绪的社会不满成员具有某些刺激性,致使仿效恐怖活动手段制造爆炸、劫持人质等严重暴力犯罪事端有所增多,其危险性不可低估。

  在谈到我国防范和控制恐怖主义的基本立场时,赵永琛说,第一,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第二,反恐不能持双重标准,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都是国际社会的公害;第三,反恐应有利于维护人类的和平与安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与繁荣;第四,反恐要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准则;第五,反对将恐怖主义问题和特定的宗教或民族相联系;第六,反恐要标本兼治。赵永琛说,中国坚持立足预防,主动出击,高效处置,加强国际反恐合作的原则,从政治、经济、立法、执法、行政等各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地预防和打击了恐怖主义。

  实行金融反恐,掐断恐怖组织资金链

  “9·11”以来,虽然国际社会反恐斗争声浪空前高涨,各种措施不断加强,但世界各地重大恶性恐怖袭击事件时有发生,出现了“越反越恐”的现状。究其原因,如何发现并切断恐怖活动的资金源是当前国际反恐斗争的一个最大难题。与会专家认为,斩断恐怖组织的融资途径,加强国际金融反恐合作是打击恐怖组织的一个有力武器。

  何谓金融反恐?武汉大学国家安全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莫洪宪介绍说:“金融反恐就是沿着恐怖组织资金的来源以及去向,发现和跟踪恐怖组织行踪,掐断恐怖组织资金链的活动。”众所周知,恐怖组织进行犯罪活动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严厉打击恐怖主义,最重要的就是切断恐怖组织的资金来源,开展金融反恐。

  恐怖分子的资金来源可以分为外部资助和内部收入,前者是指来自恐怖组织之外的资金来源,后者是指恐怖组织通过自身活动筹集的经费。莫洪宪认为,当前,恐怖组织的资金来源呈现经费外部来源团体化、经费内部收入融合化以及洗钱渠道多元化等特点。我国在金融反恐上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如成立专门的金融反恐机构,加强对金融反恐的领导、加强国际金融反恐合作、加大反洗钱力度,切断恐怖融资的途径等来进行金融领域的反恐。

  “我国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系会议制度于2002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反洗钱工作部际联系会议的成立,在有效遏止和打击洗钱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充分整合资源,大大提高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目前,我国在加强反洗钱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这些突破包括:一方面,建立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反洗钱监管协调制度,加快了反洗钱法的起草进程,建立了我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另一方面,公安部门也加大了对可疑资金交易的调查和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利用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信息破获了一批经济犯罪案件。”

  莫洪宪说,应该说,我国的金融反恐措施还是很得力的。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

  大规模恐怖活动需要雄厚的资金来源,比如研制购买武器、训练恐怖分子。随着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家之间相互依存的程度日益提高,使得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斗争没有国界之分。因此,在金融反恐领域加强国际合作就显得尤为必要。世界法学家协会名誉主席、美国丹佛大学法学院教授维德·南达说:“我们要有协调一致的行为反洗钱。”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参与了反洗钱活动的国际合作,先后与包括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内的多个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代表团进行了磋商,签署了涉及反洗钱和打击恐怖融资的国际条约。

  莫洪宪认为,从当前恐怖组织融资的渠道来看,主要为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即通过被恐怖组织控制或者愿意为恐怖组织服务的合法的公司、组织,借用贸易结算的名义,在金融机构内部转移资金。从查处的案件分析,主要表现在一些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充当了为恐怖活动募集资金的工具。在一些国家,无形划拨资金和转让证券的机制正在取代常规方式。由于这种机制的不透明性,使恐怖分子有机可乘,股票交易所、货币兑换所、保险公司、电汇系统等都可能被当成洗钱的渠道。

  “9·11”事件的爆发掀起了以反洗钱为核心的全球金融反恐高潮。“9·11”恐怖袭击事件后,中美之间就反洗钱方面进行了多层次的联系,我国政府为此做了很多具体工作。根据联合国1373号决议规定,成员国有义务共同打击恐怖主义,调查恐怖分子资金往来。我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反洗钱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现。

  作者:李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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