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判处两名反华分子有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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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9:31 东方网-劳动报 | |||||||||
新华社东京9月6日电日本横滨和长崎地方法院6日以违反“燃烧瓶处罚罪”以及“恐吓罪”分别判处两名日本反华右翼分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3年执行。 横滨地方法院的判决说,隶属日本右翼团体的无业人员川边克则今年4月20日早晨,把一个装满汽油的瓶子用打火机点燃后扔向中国银行设在横滨的支行大门,企图纵火,险些酿成惨祸。此外,川边还在横须贺市的右翼团体事务所内吸毒。两罪并罚,判处川边克则有
日本长崎地方法院同一天以“恐吓罪”判处日本无业人员内藤光裕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3年执行。内藤在今年4月向中国驻长崎和大阪总领事馆投寄了夹带不锈钢剃须刀片的恐吓信。日本检察当局在起诉书中说,这种犯罪行为很有可能恶化日中关系,必须给予严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