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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就解决纺织品贸易问题达成一致中国输欧纺织品滞港问题下周可望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3:2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记者顾钱江 王卫平)中国商务部最新发布的消息说,为有效执行2005年6月11日中欧在上海达成的《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和服装谅解备忘录》,本着巩固和发展中欧经贸关系的原则,中国商务部与欧盟委员会经过友好协商,于9月5日在京签署《磋商纪要》,商定采取过渡性灵活措施,妥善解决《备忘录》执行中出现的滞港问题。

  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代表双方签署了纪要。

  根据《磋商纪要》的规定,欧盟将全部放行所有滞港货物,对执行《备忘录》超过2005年协议数量的部分,中欧双方各自承担其签发的许可证数量。实际滞港货物数量双方各承担一半,其中欧方承担部分,欧盟将通过增加2005年备忘录规定的数量解决。中方承担部分,将通过个别品种的调剂来解决。

  会后,薄熙来和曼德尔森共同会见了记者,双方表示,谈判是在公平、透明、平等的原则下进行的。中欧作为负责任的贸易伙伴,在谈判中充分考虑了各有关方面的利益,也顾及了世界贸易环境的平稳运行。所达成的协议不仅在数量上为中国服装纺织企业的发展留下了空间,为其提供了更加稳定的贸易环境;也为欧盟的进口商、零售商放下了包袱。

  据新华社布鲁塞尔9月6日电(记者吴黎明)欧盟委员会发言人皮娅·汉森6日说,欧盟各成员国正在对中欧最新达成的有关解决纺织品滞港问题的协议进行讨论,目前得到的第一个信号是积极的。如果一切顺利,积压在欧盟各港口的中国纺织品最快可以在下周早些时候被放行。

  5日,中国商务部与欧盟委员会在北京签署《磋商纪要》,商定采取过渡性灵活措施,妥善解决《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和服装谅解备忘录》执行中出现的滞港问题。按照欧盟的规定,该协议仍需欧盟各成员国批准方可生效。

  据汉森介绍,欧盟的133委员会5日下午已经对协议进行了初步评估,6日下午该委员会将继续开会正式明确各成员国的立场。此后,欧盟的纺织品委员会将审查有关规定并提出建议,如果欧盟各成员国没有异议,协议将在通过有关法律程序后正式生效。

  据了解,协议生效并不需要所有25个欧盟成员国一致通过。各成员国是按照“有效多数表决机制”投票表决的。今年6月,在对《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和服装谅解备忘录》进行表决时,瑞典和丹麦就投了反对票。由于只有两票,所以并不影响协议通过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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