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上海留学生在美碎尸案"嫌犯可能移交美国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初步获得一些犯罪证据

  中美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判罚不同。在中国如果情节恶劣,最高可以处以死刑;在美国,各州法律对故意杀人罪的判罚有所不同,嫌疑人陈丹蕾如果罪名成立,可能面临几十年监禁。据负责中国留美学生何磊在美遇害案的美方警员韦瑟斯证实,目前DNA测试结果依然没有出来,具体何时出来尚不得而知,尸体属于何磊的科学证据尚未获得。“但其他各种证据显
示,尸体就是何磊的———7日上午已经有何的好友前来认尸,他们的辨别结果已经提交,而通过何磊失踪等事实,我们可以初步判定尸体就是何磊。”韦瑟斯透露,尸体被发现之后,警方又对装有尸体的车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一把手枪。“我们在陈丹蕾住处的调查中,也获得了一些可能的犯罪证据。目前手枪已经被送到实验室进行进一步检查,以确认是否沾有陈的指纹,以及通过弹道学确认它是否就是凶器。”韦瑟斯同时说,现在已经可以说陈丹蕾就是这起凶杀案的最大嫌疑人。“但是,我们没有联系到陈丹蕾的家人,而对何磊家人的讯问,也是通过华盛顿走的外交途径,主要是调查何的牙科记录,以及出事前是否给家里打了电话。陈丹蕾是否能引渡回美国,要看外交努力的结果。”

  普度大学为此案深感悲痛

  昨晚,美国普度大学国际合作部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刊登在普度校报上的关于普度大学各方对何磊一案反应的材料。材料显示,近日普度大学师生深为此案而惋惜,许多知情同学放下手中的学习任务,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此外,在普度大学的论坛上,出现了和清华大学水木社区差不多的情况—————同学们纷纷发帖,对何磊的离去表示哀悼,同时又为陈丹蕾的行为深感痛心。

  陈丹蕾很可能被移交美国

  针对此案,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专家黎宏教授告诉记者,嫌疑人陈丹蕾很有可能被移交回美国接受调查。“从一般意义上讲,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在国外被拘留,都应按照地域性原则交由犯罪地所在国审理。”黎宏解释,中国虽然拥有在国际上已达成共识的普遍管辖权,但个人刑事案件并不在这一管辖权范围内,因此案件的进一步审理还要在美国进行。在谈到嫌疑人陈丹蕾如何被引渡的问题时,黎宏说中美之间并没有签订国际引渡条例,中国没有义务将嫌疑人陈丹蕾引渡至美国。但黎宏同时表示,案件审理中必要的证据收集等工作在美国进行要方便很多,所以为了使审理更顺利,中美之间应该会经过协商后处理移交事宜。黎宏同时还告诉记者,中国和美国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判罚是有差别的,“在中国如果情节恶劣,最高可以处以死刑;在美国,各州法律对故意杀人罪的判罚有所不同,嫌疑人陈丹蕾如果罪名成立的话,将面临几十年的监禁。”(据《新闻晨报》)

  情绪型犯罪值得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研究中心主任罗大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何陈之间发生的凶案成立,这起案件是一种典型的情绪型犯罪。罗大华向记者分析,嫌疑人陈丹蕾的性格内向,在与丈夫何磊相处的过程中情感受到了长期压抑。“这种压抑的积累是很可怕的,到达一定程度后很容易被外界的导火索诱发,它爆发出来的破坏力是惊人的。”罗大华告诉记者,这类犯罪的主要特征有两个,一是因性格原因造成消极情绪的积累,二是因为罪犯大多为一般意义上的“弱势群体”。罗大华介绍,情绪型犯罪与常见的兴奋型犯罪有很大不同。“兴奋型犯罪的表现是暴露的、冲动的,但是它的爆发力远远小于情绪型犯罪。情绪型犯罪由于长期的积恨,罪犯已不单单是要将对方杀死,还要将其‘碎尸万段’才解恨。”(晓健/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