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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到201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0:49 国际在线

  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8日从北京转移到上海继续进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当天在会上做主旨发言,向来自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首席大法官、大法官们介绍了中国的法律制度、法治建设以及司法实践等方面的情况。肖扬表示,目前中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已经形成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中国的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成立后的近30年里,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法律制度仍然不健全。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告别了闭关锁国政策,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同时也开始了大规模的法制建设。在20多年中,中国制定了新宪法和400多部法律以及800多部行政法规,各类法律机构和制度不断完善,为实行法治奠定了良好基础。

  肖扬在发言中说,“与时俱进”,是中国20多年法治历程的经验总结: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制定了一大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并对涉及国外投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等进行了重大的修改,使国内法律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为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提供了充分的法律基础和保障。”

  肖扬指出,法律体系是否健全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重要标准。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形成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中国的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其中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方面。

  “民商法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在多年实施《民法通则》的基础上,中国全国人大正在加紧制定统一的民法典,目前作为民法典重要组成部分的《物权法》草案正在审议中。经济法是通过国家适度干预经济、维护和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中国目前正在积极制定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和补贴法等,进一步完善国家调控市场运行的法律体系。行政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中国已经制定了《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目前正在制定《行政强制法》等一批行政管理法。”

  肖扬强调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有机结合,就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表明了中国实行法治的坚定信念: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法治原则,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法治原则的昭示,表明了中国坚决反对特权,坚定地实行法治的决心。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也出现过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但是只要构成犯罪的,不管是什么人,一律依法惩处,维护了法治的严肃性。”

  法治以维护公民权利为宗旨,以限制和规范国家权力为要义。法治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肖扬还介绍说,在中国,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法院通过刑事审判,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无罪的公民不受刑事追究;通过民事审判,平等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通过行政审判,保障公民权利不受行政机关的非法侵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肖扬认为,行政诉讼是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晴雨表。在一个曾经是“官本位”盛行的国家,实行行政诉讼制度,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民告官”,说明了中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巨大进步。

  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5日在北京开幕,定于9日在上海闭幕,会后将发表《上海宣言》。本届大会的主题是“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名代表出席会议。(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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