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燕遭殴案被告被认定“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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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1:36 东南早报 | |||||||||
但刑事认定并不影响民事索赔 据新华社电美国纽约州布法罗市西区联邦法院8日由陪审团认定,中国公民赵燕遭美国国土安全部警员殴打一案中被告罗伯特·洛德斯“无罪”。 代理赵燕民事诉讼的律师李根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他认为,“9·11”事件发生后边
根据美国宪法,陪审团的这一决定将是本案的最终决定,检方不可以上诉。另一方面,代表赵燕进行民事诉讼的李根律师事务所将可以按原计划向美国国土安全部提出民事索赔。 负责为赵燕进行民事索赔的李根律师楼律师李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这样的刑事起诉中要将被告定罪的确很困难,因为证据的负担全在检方一边,而辩方只要指出其中任何一处有疑点,便可以导致陪审团无法将被告定罪。 对于目前的刑事裁决对下一步的民事索赔可能造成的影响,李根称,美国的司法体系中刑事和民事诉讼是独立的,刑事裁决和民事裁决没有必然的联系。而对于赵燕案来说,在民事诉讼中控方的证据负担远不像刑事诉讼中那样重,控方只要证明有受害人的确受到了过度的伤害即可。 赵燕在民事诉讼中向美国国土安全部索赔的金额为1000万美元,但最终能获得多少赔偿将由法官来决定。 美国联邦西区联邦法院8日发布的文件也表示,陪审团认为洛德斯“无罪”,但并不认为他没有过失。 被告律师史蒂文·科恩则辩称,陪审团所作认定确属“公正”。他说,两名警官同事的证词可能对陪审团的认定产生了影响。尽管两人批评洛德斯过度使用武力,但他们认为赵燕在事件中曾经有挣扎动作。 原告律师李根说,陪审团对洛德斯作出“无罪”认定后,赵燕表示失望,但她认为自己已向法庭陈述了一切,现阶段不愿再作任何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