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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美国被殴案打人者获“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3:45 舜网-济南时报

  美国纽约州北部水牛城市西区联邦法院8日由陪审团作出裁定,殴打中国公民赵燕的美国国土安全部警员罗伯特·洛德斯“无罪”。

  不过,即使美国政府公诉人提起的这起刑事诉讼就此结案,洛德斯还将面临赵燕及其律师提起的民事诉讼。

  陪审团:被告无罪

  控方指认洛德斯对赵燕过度使用武力,侵害后者的民事权利。如果陪审团裁定有罪,法庭对洛德斯的刑罚最高可达10年监禁。

  洛德斯涉嫌刑事犯罪的最基本事实是:除了用辣椒水喷洒赵燕脸部以外,他还把这名中国女公民的头部按在人行道地面上,致使受害人受到人身伤害。

  不过,在法庭上,这名现年44岁的被告辩称自己援用“合法”海关和边境防卫程序制服了一名“一直挣扎着的女子”。他否认曾经用膝盖撞击赵燕头部和打她耳光。

  陪审团作出无罪裁定后,被告洛德斯在联邦法院法警的“保护”下离开法庭。

  受害人:表示不满

  与刑事诉讼案平行,受害人赵燕在民事诉讼中向美国国土安全部提出了1000万美元赔偿要求。

  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斯坦利·里根说,赵燕对陪审团裁定感到失望,但她认为自己已向法庭陈述了一切,现阶段不愿再作任何评论。

  旁观者:感到困惑

  赵燕遭美国警员殴打后,中国国内媒体广为报道,引起公众强烈愤慨。

  中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2004年7月26日在与时任美国国务卿的鲍威尔通电话时要求美方展开认真、彻底的调查,依法严惩相关肇事人员。3天后,鲍威尔致信李肇星,对赵燕在美国遭殴打事件深感不安。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里奇也打电话给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临时代办兰立俊,向中国政府和人民表示歉意。

  纽约大学布法罗分校社会学教授、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张杰说,他的一些同事对陪审团裁定结果感到困惑。张杰告诉美联社记者,赵燕遭殴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理应受到惩罚。“我们还需要什么(证据)才能认定那个人(洛德斯)有罪?”他反问道。(新华社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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