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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遭殴案被告获免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9:42 现代快报

  美国纽约州北部水牛城市西区联邦法院8日由陪审团作出裁定,殴打中国公民赵燕的美国国土安全部警员罗伯特·洛德斯“无罪”。

  陪审团作出无罪裁定后,被告洛德斯在联邦法院法警的“保护”下离开法庭。

  洛德斯涉嫌刑事犯罪的最基本事实是:除了用辣椒水喷洒赵燕脸部以外,他还把这名
中国女公民的头部按在人行道地面上,致使受害人受到人身伤害。

  获“无罪”裁定后,洛德斯出现在代理律师办公室,告诉美国媒体记者:“我感觉自己已获平反。现在我能重新回到原来的生活。”为支付律师费用,他自称已变卖房产、动用退休金账户内的资金。

  赵燕的代理民事诉讼律师斯坦利·里根说,赵燕对陪审团裁定感到失望,但她认为自己已向法庭陈述了一切,现阶段不愿再作任何评论。

  里根认为,陪审团之所以作出“无罪”裁定,可能考虑了“9·11”事件发生后美国边境地区的紧张气氛。事发时,美国处于“黄色”警戒状态,即防范恐怖威胁的第3级。不过,里根说,刑事诉讼的裁定结果不会影响民事诉讼。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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