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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推出“以房养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9:1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老人们“以房养老”要求的可行性,焦扬昨天在回答记者有关问题时表示已注意到这个问题。焦扬说,本市住房公积金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公积金使用的政策条件和范围执行。近年来上海人口结构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在老年人口中拥有房产的比例已具一定数量,一些人希望借助住房来调剂养老收入、改善生活质量。所谓“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动用所居住宅的余值,通过某种机制将其提前变现。例如一对夫妇退休后将市价60万的产权房出售给某金融机构,在其余生中每月获
得2000元,但同时继续拥有房屋使用权。等他们过世后,该金融机构住房拍卖处理。这种方式特别适合拥有产权房、缺乏现金、无需留房屋给子女的老人们。对于日益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上海来说,如能探索出“以房养老”的一条新路将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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