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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税收优惠当“明补变暗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2:47 法制早报

  □萧瑟

  “乌拉圭曾是世界上对外资征税最低的国家,但并没有对外资产生多大吸引力,相反美国尽管对外资企业不实行税收 优惠,但美国一直是世界上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

  世界银行经济学家威勒和莫迪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在实现一体化扩张的过程中,最关心的因素为基础设施、现有外资 状况、工业化程度和市场容量等,而不是优惠政策。

  2004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公布,与国内企业纳税额度大幅增长形成较大反差的是,外企纳税前100强企业 纳税额出现零增长,入榜门槛也由2003年的2.21亿元下降为2.02亿元,并且纳税总额超过10亿元的外企也从2 003年的14家下降为10家。外企纳税零增长、百强门槛不升反降引起争议或者质疑却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其中,最为引 人关注的莫过于对我国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重新审视,对外企百强纳税零增长这一引资警示进行必要的反思。

  外资税收优惠弊端日显

  我国对内外资企业目前实行两套税制,致使税收优惠内外有别,对外资企业实行超国民待遇,对外资企业所提供的税 收优惠待遇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超过了内资企业。在中国二十年来引进外资的进程中,税收优惠制度的正面效应虽确有相当程度 的体现,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家利用外资宏观政策的转型及外商在华投资动机的转变,该制 度的负面效应日益凸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牺牲了东道国的部分财政收入,弱化了税收的财政功能;其次,受惠面太广,产业导向不明显,对外资产业结 构选择的调节乏力。我国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一律给予基本一致的优惠,这就使外商乐于投资高利润、低风险的行业。甚 至造成国外淘汰项目也大量涌入我国。

  再次,区域性优惠比重较大,从东部沿海至中西部内陆,税收优惠呈递减趋势,造成外资区域分布严重失衡。另外, 外资优惠税收优惠手段单一,以所得税直接优惠为主,优惠效应的实现受制于企业的赢利状况及外国投资者母国的税收饶让政 策。同时税收优惠政出多门,散布于从中央至地方不同效力层级的众多规范性文件中,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了我 国税制的复杂性,为外企避税提供了条件。

  内外资企业不公平竞争的结果是外资企业在国内许多产业中占据优势地位,在某些领域形成垄断地位,这种税收歧视 也使得内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一些投资者为了享受税收优惠,利用“假外商”、“假外资”,使外资金额虚假增长 ,并使国家应得的税收转为企业的利润,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 。

  内外两套企业

  所得税法应否合并

  目前学界就是否合并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建立统一的税收法律制度争论非常激烈,实现税收优惠无差别的国民待 遇的理论前提还在于如何评介税收优惠政策在吸引外所起的作用。

  现在学界的初步共识是税收优惠在影响外资流入的种种因素中,只起到次要作用。也就是说,作为影响投资环境的一 个因素,税收优惠是吸引外资进入的重要条件,但一般不构成决定性条件。只有与其他方面的条件相配套,税收优惠措施才能 产生最佳综合效益。

  外资优惠当给予“个性化”保留。从长远来看,随着“入世”后中国整体经济环境的优化和未来WTO对成员方外资 税收优惠制度的限制趋严,可考虑将税收优惠统一适用于内、外资企业。

  但从短期来看,入世后,中国外资税收优惠应予保留,并在保留的前提下加以革新。主要原因是当前国际直接投资的 总体供需格局是供小于求,在吸引外资这一点上,各国间存在着竞争关系。在我国国内资产质量普遍偏低,且短期内难有大的 改观的情形下,我们不应仅将外资视为一种补充性资金来源。

  应该认识到,在改善国内已有资产质量、促进技术进步、提升产业结构、带动配套产业投资等方面,外资所起的作用 内资无法替代。同时,外资可以提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所需要的大量资金。

  如何完善外资税收制度

  当前国际税收的特点之一是税制国际化。资本输入国给予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只有在资本输出国同时实施税收饶 让政策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得到实现。

  完善税收优惠立法还包括在双边税收协定中继续签订税收饶让条款、改革税制管理体制、建立税收支出预算管理制度 等。

  大规模的招商引资的确可能使一个地方的经济规模和总量得到迅速扩张,但是这种过度依附跨国资本的经济发展模式 ,已经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充分暴露了它的局限性:所有的本地优质资源都不遗余力地为外资服务,以廉价方式“出卖”给外 资,造成一次性消耗的过快。没多久,这些资源优势就损耗殆尽,流动的资本立即撤退,而留下的则是整个地区的产业结构性 危机。

  因此,国家可根据产业政策发展的序列确定不同的优惠政策,也可以根据区域发展的需要,鼓励资本流向需要发展的 落后地区,规定这些投资者都可以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比如可以优惠税率取代目前的区域差别税率,并主要按照国家产 业政策导向确立优惠税率,同时附以限制条件,借此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另外,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监管服务才是有效引资关键。各级政府必须采取综合配套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 提高办事效率,改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务实、勤政、高效”的政府,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建立交通方便、通讯畅通、环 境舒适的投资环境。只有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外资税收优惠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同时,政府应当加强对外资税收优惠的监管。目前最紧要的工作是对无效的税收优惠进行清理。在我国,由于地方所 得税的减免权限在各地方政府手中,为吸引外资,各地将地方所得税给予了免除,使得这一税收优惠失效。鉴于此,地方所得 税减免已无存在的必要,应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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