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工会工作创造更良好的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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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0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市政府昨天召开常务会议,就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进行研究。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主持会议。他强调,支持工会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对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要以深入贯彻、全面实施《工会法》为契机,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工会工作。
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承担着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广大职工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作用。在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的新形势下,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更加重大。会议要求各级政府深入贯彻《工会法》和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为工会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民主参与机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与工会组织经常性的沟通交流,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副市长杨晓渡、严隽琪、杨雄、周太彤、唐登杰、胡延照等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