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再次延长反恐特别措施法期限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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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0:40 新华网 | |||||||||
新华网东京9月21日电(记者吴谷丰)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细田博之21日上午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日本政府决定再延长《反恐特别措施法》期限一年。 日本政府将于近期向特别国会提交《反恐特别措施法》修正案,争取在该法期限届满的11月1日前获得国会通过。细田博之当天说,日本政府决定,将派往印度洋为驻阿富汗美军提供燃料补给的日本海上自卫队舰队派遣期限再延长一年。
美国“9·11”事件后,日本国会于2001年10月通过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反恐特别措施法》,以支援美英等国家攻打阿富汗塔利班为由,向海外派遣自卫队。这是日本自卫队首次走出国门,是日本战后防卫政策的一大转折。2003年10月,日本国会决定将《反恐特别措施法》期限延长两年至今年11月1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