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调动晋升受贿240多万 “卖官书记”获刑17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0:40 南方日报 | |||||||||
成都消息 原四川营山县委书记、高坪区委书记、高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毓培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调动工作、职务晋升,先后收受61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41.7万元、美元3000元,另有3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其妻赵秀珍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杨毓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为管理范围内的干部的提拔、留任、调动和其他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61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并对其中高达3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赵秀珍利用其夫杨毓培的职务便利,收受请托人的财物1万元,代为向杨毓培转达请托事项,构成了受贿罪。 同时,依法追缴杨毓培受贿所得人民币240.7万元、美元3000元(折合人民币24600);杨毓培、赵秀珍共同受贿所得人民币1万元;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财产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 新华社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