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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拒绝接受核问题决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1:35 新京报

  外长指责决议带有政治目的;180名议员上书总统要求重启核活动

  

伊朗拒绝接受核问题决议

  ▲9月24日,伊朗首席核谈代表瓦伊迪在维也纳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发表讲话,认为欧盟三国提出的伊朗核问题决议不可接受。

  本报综合报道9月25日,伊朗外交部长莫塔基称,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前一天通过的欧盟提出的关于伊朗核问题决议是“带有政治目的、非法的和不合理的”,“伊朗不会接受不受法律支配的权利”。

  莫塔基在国家电视台发表讲话说,9月24日通过的决议是“带有政治目的、非法的和不合理的”。他指出,英国、法国和德国的举动表明,他们没有致力于履行他们最近20个月与伊朗所达成协议中规定责任,“三个欧洲国家实施了一个早已由美国决定好的方案”。莫塔基强调:“我们不会相信,也不会接受不受法律支配的权力。我们不会接受附加议定书,但是会在《核不扩散条约》和安全规则框架内继续与各方保持合作。”同一天,180名伊朗议员也对欧盟三国提出的决议提出了批评,并呼吁政府撤回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在给伊朗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的信中,这180名议员要求政府重新启动核活动。“决议明显违背了《核不扩散条约》和伊朗的法律……我们强烈谴责这一决议。”伊朗国家电台援引议会发言人戈拉姆·阿里·哈达德·阿德尔的话报道说,议会不会批准《核不扩散条约》的附加议定书,因为它“违背了伊朗的正当权利”。

  9月24日下午,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以22票支持、11票弃权和1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欧盟提出的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决议。决议虽然未明确要求立即把伊朗核问题向联合国安理会报告,但仍认定伊朗多次不履行《核不扩散条约》保障协定规定的义务。

  (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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