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伊朗核问题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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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1:47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24日下午以22票支持、12票弃权和1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欧盟提出的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决议。决议虽然未明确要求立即将伊朗核问题向联合国安理会报告,但仍认定伊朗多次不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保障协定规定的义务。 美国、日本、加拿大、加纳和部分欧盟成员国投了赞成票,委内瑞拉投票反对,俄罗斯、中国和一些不结盟运动的国家则弃权。
这项名为《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执行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有关的保障协定》的决议认为,伊朗多次不履行和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保障协定,这构成了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第12条C款确定的违约行为。该条款规定,国际原子能机构应该向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大报告其成员国没有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保障协议的行为。 决议指出,伊朗隐瞒核活动的历史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出现了属于安理会职权范围的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将就何时及如何向安理会报告作出安排处理。 伊朗外交部长马努切赫尔·穆塔基25日发表电视讲话说,国际原子能机构24日通过的有关伊朗核问题的决议既不合法又不合理,因此伊朗拒绝接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