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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禁止公开展售香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2:38 新晚报

  据新华社曼谷电(记者李国田)泰国卫生部通过的《禁止展售香烟》法规24日开始生效。法规规定,泰国全国50万零售商不准在商店或摊位公开摆放出售香烟,否则将被罚款20万铢(约合5000美元)。

  泰国曼谷警察总监班实里中将23日表示,为严格执行上述法规,他已命令曼谷巡警全天候检查所有香烟零售店,制止并处罚违规者。

  据泰国泰华农民银行研究中心引用国家统计局对泰国人吸烟行为的调查显示,2004年,泰国全国15岁以上的4940万人口中,3810万人不吸烟,其余1130万人吸烟,烟民比例约23%。吸烟者中又可分为经常吸烟者960万人,占19.5%,偶尔吸烟者170万人,占3.5%。

  泰国一向主张抵制吸烟,泰国政府部门通过引导吸烟者减少吸烟或戒烟的方式,防止吸烟者人数的增加。与此同时,该国政府努力防治烟民扩展到其他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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