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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变脸”美大刮破产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4: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现在就申请破产1电视广告、报纸传单、邮件邮件……律师们通过各种媒介向美国全国传达这样的信息。

  美国国内的债务人也跟着行动起来。根据官方统计,美国9月份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及个人比去年同期飙升50%。

  这一切源于美国总统布什今年4月签署的一项旨在严格规定债务人责任的破产法修正案。随着新破产法10月生效日期临近,众多“机灵”人士也争相搭上现行法律失效前的“末班车”。

  根据现行破产法,如果债务人资不抵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保护申请。一旦申请获得法院通过,在少量资产被没收后,申请人所有债务将被完全免除,债权人也不能继续向其索要债务。

  而新破产法第13章规定,个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时,必须由美国“国内税收署”统一评估债务人收入。饮食及服装消费水平、医疗保险开支等都将被列入评估项目中。如果其收入仍高于美国居民平均水平,则法院将要求个人起草一份赔偿计划,而非完全免除其所有债务。也就是说,在新破产法正式生效后,一些过度消费的“投机”债务人不可能再像原来一样借助“破产保护杀溜之大吉了。

  而对于负债企业来说,新破产法将规定申请破产企业必须在18个月内出台企业重组方案,同时限制企业继续对高层管理人员支付高额薪酬。

  美联社说,“破产风”几乎刮遍了美国所有州及地区。随着最后期限来临,许多企业和个人也在情急之下申请破产,估计这一数字还将继续攀升。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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