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应美国要求向美引渡两名案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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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9:25 新华网 | |||||||||
新华网墨西哥城10月1日电(记者宋心德)墨西哥总检察院30日发表新闻公报说,应美国司法部门要求,墨政府已于当天将两名案犯引渡至美国接受审判。 公报说,美国司法部门点名要求引渡的两名案犯分别叫赫苏斯·戈梅斯和苏珊娜·阿罗约。戈梅斯是被美国司法当局判处14年刑罚的毒枭。他于1993年逃离所服刑的美国监狱,潜入墨西哥,今年1月在墨北部的科阿韦拉州被墨联邦调查局抓获。1999年6月阿罗约被美
自墨美两国政府签署的临时引渡条约议定书于2001年6月生效以来,墨当局已陆续将美国司法部门点名的有关嫌犯引渡至美国接受审判,其中包括墨“海湾”贩毒集团的奥斯卡·马埃尔贝等大毒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