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批准反恐特别措施法期限再次延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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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16:59 新华网 | |||||||||
新华网东京10月3日电 (记者吴谷丰) 日本政府3日下午召开安全保障会议,批准《反恐特别措施法》期限再次延长一年的修正案。 日本政府将在4日举行的内阁会议上讨论批准这一法案,然后提交正在召开的特别国会审议,争取在该法期满的11月1日前获得国会通过。关于延长该法期限一年的理由,日本政府称,恐怖主义的威胁虽然趋于减少,但仍需要在仔细观察事态发展的同时作出判断。
美国“9·11”事件后,日本国会于2001年10月通过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反恐特别措施法》,以支援美英等国家攻打阿富汗塔利班。据日本防卫厅说,从2001年12月到今年9月上旬,日本海上自卫队派出的燃料供给舰给美英法等11个国家的舰船加油共计545次,约4.1亿升,价值约162亿日元(1美元约合114日元)。同时,日本政府依据此法首次向海外派遣自卫队,成为日本战后防卫政策的一大转折。2003年10月,日本国会决定将《反恐特别措施法》期限延长两年至今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