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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内阁批准再次延长《反恐特别措施法》期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11:4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0月4日消息 日本政府准备将这项修正案提交正在召开的特别国会审议,并争取在该法期满的11月1日前获得国会通过。

  美国“9·11”事件后,日本国会于2001年10月通过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反恐特别措施法》,以支援美英等国攻打阿富汗的塔利班政权。从2001年12月到今年9月上旬,日本海上自卫队派出的燃料供给舰给美英法等11个国家的舰船加油共计545
次,约4.1亿升,价值约162亿日元(1美元约合114日元)。同时,日本政府依据此法首次在战时向海外派遣自卫队,成为日本战后防卫政策的一大转折。2003年10月,日本国会决定将《反恐特别措施法》期限延长两年至今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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