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重申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解决伊朗核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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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03:28 新华网 | |||||||||
安东诺夫指出,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不久前通过的有关伊朗核问题的决议是该机构继续与伊朗合作澄清遗留问题的重要信号。俄主张有关方面通过对话解决伊朗核问题,并认为解决方案应有助于消除国际社会对伊朗核计划的疑虑,同时还应保障伊朗合理的能源需求。 另据俄媒体报道,俄外交部3日发表评论指出,伊朗继续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保持创造性合作有助于避免伊朗核问题复杂化。评论说,伊朗自愿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9月24日通过欧盟提出的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决议。决议虽然未明确要求立即将伊朗核问题向联合国安理会报告,但仍认定伊朗多次不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保障协定规定的义务。伊朗随后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修改该决议,否则伊朗将停止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不再允许核查人员对其核设施进行突击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