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我的养老金应该加多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10:13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郁中华)“十一”前夕,本市退休人员今年养老金调整的发放工作顺利完成。此次养老金增长在普遍增加及托底增加的基础上,对高龄低收入老人实施特殊增长办法,受到老人们的普遍欢迎。但是今年养老金增长政策出台后,部分市民对具体办法仍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纷纷致电咨询,为此,市劳动保障局昨天通过媒体进行了解答。

  退休老人李老伯说,他今年9月才满70周岁,因此不能享受特殊增加养老金办法,他
对此表示担忧。市劳动保障局解释说,今年6月30日未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明年满70周岁后,如果他仍属养老金偏低人员,在明年增长养老金时,就可以继续享受特殊增长的养老金。同样,如果今年10月满75周岁,那么今年按一年工作年限增加1元月养老金,明年增加养老金时,如仍属养老金偏低人员,就可按一年工作年限增加2元月养老金。市劳动保障局还补充说明:特殊增长后的月养老金不超过2000元。

  还有老人对自己的工龄提出疑问,市劳动保障局解释说,此次特殊增长政策是按连续工龄计算,连续工龄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国家和本市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如果退休老人对工龄确实有疑问,可通过原单位反映。

  此外,增长办法中70周岁、75周岁、80周岁年龄如何计算?据悉,今年增长养老金是从7月1日开始的,因此,对高龄低收入退休人员实施特殊增加养老金的年限是按6月30日时的实际年龄计算的,其具体规定是: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人员指1930年7月1日至193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指1925年7月1日至193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指1925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的。

  如果市民还有疑问,可拨打12333电话咨询。“十一”长假期间,12333劳动保障电话中心24小时接受市民咨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