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国民议会决定恢复原有全民公决投票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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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20:37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伊拉克国民议会10月5日进行表决,最终决定不对宪法草案公决中的公民投票规则进行改动。 据美联社报道,275名国民议会成员中只有147人到常在经过短暂的辩论后,议员们进行了表决,最终以119票对28票的结果决定不对公民投票规则进行改动。
伊拉克政府发言人库巴在投票后对记者说:“政府一直希望制宪过程是合法而可信的,相对于公决的结果,我们对进程更加关注。” 此外,联合国发言人也表示,联合国对伊拉克国民议会的这一决定表示满意。 10月2日,什叶派控制下的议会修订了公民投票规则,根据原来的规定,在伊拉克的18省中,只要任意3个省出现三分之二的反对票,宪法草案就不能通过。但是新的规定则要求这三分之二的反对票必须是由正式登记的选民所投,没登记的人投票也不会被计算在内。这就大大增加了达到三分之二反对票数的难度。 此举令伊拉克逊尼派大为光火,一位逊尼派人士抗议说:“欺诈行为从现在就开始了。我们拒绝这种解释,也不会认可任何基于这种解释之上的公民投票。” 而美国和联合国也表示希望伊拉克采取之前的投票规则。(大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