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迪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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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9:00 每日新报 | |||||||||
从法学家到外交官巴拉迪 1942年出生于埃及。1964年,年仅22岁的巴拉迪从开罗最好的法学院———开罗大学法学院毕业,获得法律学位。他又先后于1971年和1974年在纽约大学法学院获得国际法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人们提到他时,经常称呼他为“巴拉迪博士”。 1984年,已积累了相当多国际组织工作经验的巴拉迪进入国际原子能机构秘书处。1984至1987年,他任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驻联合国代表,后任国际原子能机构法律顾问和法
美国“眼中钉” 伊拉克战争前,巴拉迪两次向联合国安理会提交核查报告时都明确表示,在伊拉克没有发现核武器计划,并且要求安理会将核查时间再延长“数月”。巴拉迪的上述态度让美、英等国大为不满。 在 2003年3月7日提交给联合国安理会的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核查报告中,巴拉迪说,根据联合国和独立专家的调查,那些据称可以证明伊拉克官员曾在非洲购买铀的文件其实是凭空捏造的,“完全不可信”。而这一文件正是美国总统布什在公开场合一再提到的“证据”。 在伊朗核问题上,巴拉迪再次惹恼美国。美国本来希望巴拉迪领导的国际原子能机构能够“如实”向联合国安理会汇报伊朗的情况,以便安理会对伊朗实施制裁。但巴拉迪却坚决反对贸然采取制裁措施,认为在伊朗核计划到底是不是和平计划的问题上目前“尚无定论”。正因在美国看来巴拉迪对伊朗的“软”立场,使得美国两年来试图把伊朗核问题提交安理会的努力一直没能成功。 巴拉迪一再跟美国对着干,自然让布什政府火冒三丈,想把他赶下台。为此,美国不惜动用窃听手段,以找出巴拉迪“包庇”伊朗的蛛丝马迹,逼巴拉迪下岗。在巴拉迪第二任总干事任期临近时,美国试图阻挠他获得连任。不过,由于在国际原子机构理事会绝大多数成员的坚持下,美国还是改变了立场,转而支持他连任。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2005年6月 13日一致同意巴拉迪第三次连任这一机构总干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