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难管小泉 10次判决参拜是否违宪无定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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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5:24 环球时报 | |||||||||
短短一个星期内,日本东京、大阪和四国等地方法院分别对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做出不同判决。先是9月29日东京高等法院认定小泉参拜是“私人行为,不违犯宪法”;第二天,大阪高等法院判定小泉参拜“抵触公职,违犯宪法。”10月5日,四国地区的高松高等法院又给出了一个“暧昧”的结论———没有明确小泉是否违宪,但驳回了原告方的上诉。
据统计,日本的大小法院一共对小泉参拜靖国神社做出了10次判决。其中,只有去年4月福冈地方法院和今年9月大阪高等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小泉参拜违犯宪法。但所有判决都驳回了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理由是原告受到的相关精神损害无法用证据证明。 关键是判定参拜性质 判断首相参拜是否违宪,主要标准是首相是否以公务身份前往参拜,而对此,不同法院依据的标准不同。9月29日东京高等法院的依据是:小泉2001年8月15日没有参拜,而是选择了13日,表明他是按自己的信条参拜的,属于个人的宗教行为,符合宪法中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所以没有违宪。而9月30日大阪高等法院的依据是:小泉参拜时用的是政府车,在靖国神社的签名是以“内阁总理大臣”的名义,参拜又是小泉大选前的承诺,他本人从来没有正式承认参拜是私人性质。基于这四点,大阪高法判决小泉参拜违宪。大阪高法还指出,2001年8月小泉参拜后,靖国神社网站的点击率激增,可见小泉参拜起到了助长靖国神社宗教影响力的作用,这不符合宪法中有关政府不得支持特定宗教的规定。 媒体说小泉参拜使日本分裂 对同一事件进行多次判决,而且结果各不相同,这种情况在日本法律界并不多见。有关人士希望建立各地方法院能够共同依据的判决标准。 《朝日新闻》10月1日的社论说,首相参拜也是重要的法律问题,各地法院给出不同的判决结果,表明首相参拜带来的是日本社会的分裂。所以首相不应该继续参拜了。《读卖新闻》的社论指出,判决首相参拜违宪是对中、韩等邻国的一种姿态,其道德意义远大于司法意义。 小泉继续一意孤行 在各法院的判决中,无论小泉参拜是否被判违宪,都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对原告的赔偿要求,所有法院都予驳回。这种做法也可以理解为,法院认为首相参拜并没有给原告造成任何精神上的痛苦。从这个意义上说,东京高法的判决结果和大阪高法的判决结果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有的法院一边驳回赔偿要求,一边又判小泉参拜违宪,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恰恰表明了他们的态度:既不得罪政府,也安抚一下原告。结果,这样的判决约束力非常有限,顶多引起舆论关注,给小泉以道义上的压力。 小泉对于这些有限的压力似乎并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面对最近一次被判违宪,他只是满脸不高兴地说:“判决不会影响参拜。” 《环球时报》 (2005年10月07日 第二版) 作者:本报驻日本特约记者 张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