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矿难:遇难者遗体已火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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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0:59 石狮日报 | |||||||||
新华社乌鲁木齐10月10日电10日,负责拜城矿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的拜城县委副书记朱培桓介绍,截止到10日中午12时,经家属同意,拜城“10·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遇难的最后一位矿工遗体火化,至此,14名遇难矿工遗体全部火化和土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经过协商,拜城县有关部门、矿主与遇难矿工家属签订了善后补偿协议,每位遇难矿工给予20万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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