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首次对两名博客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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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6:06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新加坡7日首次对两名在博客(网络日记)中发表种族煽动性言论的年轻男子判刑,旨在警告他人:网上言论自由也有限度。 这两名青年被指控在今年4月至6月分别发表了有种族性言论的网络日记,并在网民之间引发了激烈争论。其中一人被判处一个月监禁,另一人被判处一天监禁,并被处以5000新元(约合2976美元)的罚款。
法官在判决时说,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言论的权利不可能是毫无限制的。他表示,对上述两名青年的具有威慑性的判决是十分必要的,这能够尽早处理和遏制此类违法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