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话记录保留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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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5:08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电欧盟12日通过了一项新的反恐举措,要求在欧盟成员国运营的电信公司将电话记录保留至少一年时间。欧盟25个成员国的司法部长当天在布鲁塞尔举行的会议上通过了这项决定。此前欧盟内部曾对此展开激烈争论,反对者认为这项措施可能造成侵犯隐私以及费用过高。会议通过的决定规定,电信公司必须将所有用户的电话记录保留一年,因特网运营商则必须将用户浏览的网页和电子邮箱保留至少6个月。该措施受到欧盟各国执法部门的欢迎,因为他们可以根据这些记录寻找恐怖分子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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