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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伊拉克宪法草案要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5:49 新华网

  伊拉克将在本月15日举行宪法草案全民公决。以下是宪法草案的一些主要内容:

  -伊拉克是独立主权国家,实行议会、民主和联邦体制。

  -大选每四年举行一次。

  -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国家总理职务。

  -伊斯兰教是伊拉克官方宗教,是伊拉克立法主要依据之一。任何法律不得与伊斯兰教义既定准则相抵触,不得与民主原则及本宪法提及的其他基本权利和自由相抵触。宪法保障所有个人的宗教自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依法享有言论、出版和集会自由。

  -女性享有与男性同等政治地位,包括参加竞选。

  -取缔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领导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但是并非所有阿拉伯复兴社会党成员都要接受审判,他们同样享受伊拉克法律的保护。

  -保证司法系统透明度,禁止任何形式的虐待和非人道行为。

  -阿拉伯语和库尔德语为伊拉克两种官方语言。

  -石油和天然气是全体伊拉克人民的共同财富。

  -石油和天然气所得收入按全国各地区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并在一定时期内为在萨达姆统治时期遭到破坏或不公正待遇的地区保留配给。

  -伊拉克各省享有高度行政自主权,有权成立行政区。行政区政府有权设立地方安全组织。 (章磊 新华社特稿)(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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