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黑议会通过警察体制改革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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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23:03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王萍):波黑议会14日通过了由波黑塞族共和国总统查维奇提出的有关波黑警察体制改革的方案,从而结束了有关该改革长期的讨论。 国际社会驻波黑高级代表阿什当当天对波黑议会通过该方案表示满意。他强调,这将有助于下月欧盟批准启动与波黑签署《稳定与联系协议》的谈判。
据悉,波黑塞族共和国总统查维奇本月初提出了有关波黑警察体制改革的方案,该方案采纳了欧盟提出的3项原则,即取消目前由塞族共和国和穆克联邦两个政治实体管辖的警察部门,全部权力转交波黑内务部;财政由波黑政府统一调拨;波黑全境将分成11个警区,各警区不受实体政府的行政干预, 必要时各区警察可跨越实体分界线。 根据代顿协议,目前波黑的穆克联邦和塞族共和国分别拥有自己的警察部队。警察体制改革是欧盟为波黑入盟列出的16项条件中的重要一项,波黑塞族共和国曾以违反代顿协议为由多次拒绝此项改革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