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黑议会通过警察体制改革方案采纳欧盟3项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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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0:08 新华网 | |||||||||
新华网贝尔格莱德10月14日电(记者何毅) 萨拉热窝消息:波黑议会14日通过有关警察体制改革的最终方案,进一步为波黑与欧盟就签署《稳定与联系协议》开启谈判扫清了障碍。 这项由波黑塞族共和国总统察维奇提出的最新方案采纳了欧盟提出的3项原则,即塞族共和国和穆克联邦两个政治实体的警察部门的全部权力转交波黑内务部,财政也由波黑政
国际社会驻波黑高级代表阿什当早些时候曾表示,一旦波黑议会通过了有关警察体制改革的协议,欧盟将很可能于今年12月中旬与波黑政府开启就签署《稳定与联系协议》的谈判。 目前,波黑尚未建立国家一级的统一警察部队,而是塞族共和国和穆克联邦两个政治实体各自拥有警察机构。警察体制改革是欧盟为波黑入盟列出的16项条件中的重要一项,国际社会也多次敦促波黑有关各方尽快就这一改革达成统一方案。 欧盟1999年5月决定,通过与阿尔巴尼亚、波黑、克罗地亚、南斯拉夫联盟(现为塞尔维亚和黑山)和马其顿5国签署《稳定与联系协议》的方式,协助巴尔干半岛恢复稳定和发展。该协议被认为是上述国家争取加入欧盟的第一步。目前马其顿和克罗地亚已签署该协议,阿尔巴尼亚和塞黑已同欧盟开始就签署该协议的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