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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生子倒霉男要付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47 现代快报

  瑞典一名男子好心捐赠精子协助一对女同性恋伴侣生了3个小孩,不料却“好心没好报”:法院竟然判决捐精男子必须共同负担3个小孩的养育费!这名现年39岁的“冤爸爸”于上世纪90年代为一对“女同志”捐精,协助她们受孕并生下了3个孩子,如今他们中最大的已经13岁。让该男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对“女同志”于不久前分手之后,竟然向他提出支付孩子养育费的“无理要求”。在遭到拒绝之后,她们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上述判决的理由是,根据瑞典现行法律,上诉男子必须负担“非直接授孕所生小孩”的养育费用。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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