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运界定新条约:商船不得运载大杀伤性武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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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8: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8日电据联合早报报道,国际航运界拟定了一项新条约,规定商船不得运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还有,如果签约国怀疑,某艘商船载满炸药,可能被利用来展开攻击,即使这所艘船身处国际水域内,有关国家也有权登船搜查。 新条约也禁止商船运载恐怖分子和将用来展开恐怖袭击的设备,签约国可以这条约逮捕和引渡有关嫌犯。
联合国属下的国际海事组织昨天发表声明说,新的海事条约获得126个国家支持,现在等着各国政府签字生效。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米特罗普洛斯在声明中呼吁世界各国,尽快签署这新的海事条约,好对外发出一个强烈的讯息,那就是国际航运界愿意保护航运业,免受国际恐怖分子的攻击和伤害。 自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世界多个国家的政府就越来越关注,由于国际海事条约的不足,商船极易为恐怖分子所用。 一些国家特别关注,即使一艘商船形迹可疑,但是它身处国际水域,船上又挂着别国旗帜,它们就无权命令它停下来接受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