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审萨法官赴英秘训归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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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26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报道伊拉克特别法庭成立于2003年12月,由法官、调查人员、检察官等组成,不设陪审团。这些法官接受过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律专家的培训,并且最近几个月曾在英国秘密受训,模拟了庭审过程。 财力雄厚周游列国
本月2日,特别法庭官员宣布,法庭已任命5名伊拉克法官,负责审理萨达姆和7名前政权高官。其中,首席法官是34岁的拉伊德·朱希,他将负责提问证人,并将和其他4名法官决定萨达姆等人是否有罪。 美国政府于去年5月拨付7500万美元预算,帮助伊特别法庭开展工作,并资助法官前往约旦、意大利和荷兰海牙国际法庭接受实习和培训,以便为审判作好准备。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务院官员解释说,审判萨达姆的法官尽管熟悉伊拉克本国法律,但对有关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的法律十分陌生,因为他们没有接触过这些法律。 秘密受训名家授课 来自英国、瑞典、荷兰、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国的法官与律师们,主持了在英国对这些法官的培训,目的是向他们解释国际刑法,以及国际法在伊拉克民法体系中的体现。英国国际开发事务部为此次培训提供了资金。 培训人员之一、英国律师斯图尔特·奥尔福德评价这些伊拉克法官“富于经验,一些人具有大量审判人员的经历”。他说:“他们(法官)知道自己肩上担负着重大责任,他们也有强烈愿望去做好这件事。” 审前彩排分歧不断 在培训方组织的模拟庭审中,伊拉克法官在判处受审犯人终身监禁还是死刑上发生了分歧。让法官们担心的还有,由于法律条款不够清晰,他们在量刑上存在难度。法律规定谋杀罪名应当判处死刑,但在“反人类罪”上,法律又让他们“自行决定”。 (史先振何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