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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反恐法“格杀勿论”条款起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20:25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程浩)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20日表示将在新反恐法草案中增加一项新条款,赋予警察等执法人员“格杀勿论”的权力。该决定遭到了澳大利亚多位州长的一致反对。

  来自新南威尔士、昆士兰、维多利亚及西澳大利亚州的州长们表示,他们在9月“全国反恐会议”上通过的立法草案被篡改了,因为原提案中根本没有"格杀勿论"这样的条款。
根据该条款规定,警方可以对抗拒“预防性”拘捕令的恐怖嫌疑人直接使用致命武器,格杀勿论。

  澳总理霍华德表示,他提出扩充新法令的动机是因为澳大利亚联邦和各州法律早已授予警方“格杀勿论”的权力。但各州领导人认为,现有法律应对“拒捕”已经足够,立新法多此一举而且现在没有足够证据表明,该法规能够在反恐方面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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