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裁定政府有权确定外国团体为恐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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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1:44 新华网 | |||||||||
新华网消息 据路透社报道,美国一所联邦上诉法院20日裁定,美国政府有权确定一个外国团体为恐怖组织,而且可以将支持这些组织的美国人投入监狱。 法官安德鲁·科莱恩菲尔解释说,把决定一个外国组织是不是恐怖组织的权力交给行政机构是一个合理又合法的决议。宪法没有禁止国会要求个人不得向被视为恐怖组织的机构提供财政支持。
这一裁定来源于一桩美国人涉嫌为伊朗MEK组织提供资金的案件。伊朗MEK的组织从1997年来就被美国指定为恐怖组织。提供资金的犯罪嫌疑人认为,MEK组织不是恐怖组织。 但包括科莱恩菲尔在内的三人法官团否定了这一上诉。判决书上这样写到,关于MEK是不是恐怖组织,被告可能是对的,但那不归我们管。 MEK组织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宗旨为推翻当时的伊朗政府。该组织与1979年美国驻德黑兰大使馆事件有牵连。MEK成员后来离开伊朗,在伊拉克重组,并在萨达姆的支持下展开活动。(常黎明)(专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