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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王子为爱放弃继承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10:39 扬子晚报

  “不爱江山爱美人”似乎已成为荷兰王室成员的传统。这不,荷兰王室现阶段最后一位单身王子弗洛里斯因不愿向荷兰议会申请结婚,于10月20日“擅自”与平民女子喜结连理,成为又一位主动放弃王位继承权的王室成员。

  弗洛里斯王子今年30岁,是荷兰贝娅特丽克丝女王妹妹玛格丽特公主的第四子,荷兰王位的第十继承人。按照荷兰法律规定,王子和公主结婚必须得到荷兰议会两院的批准方
可举行,否则将失去王位继承权。然而,弗洛里斯王子不愿意“麻烦”议会,加上对继承权也不在乎,就没有提出申请,结果自然失去了荷兰王位的继承权。向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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