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宪法草案高票通过公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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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4:50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巴格达10月25日电】伊拉克独立选举委员会25日宣布,在15日举行全民公决中,伊拉克宪法草案以78%的高支持率获得通过,反对票只占21%。宪法的通过为伊拉克今年年底举行大选铺平了道路。 宪法草案主要内容包括:
政治体制。伊拉克共和国是拥有完全主权的、独立的联邦国家,实行议会代表制。巴格达是共和国的首都。 总统。联邦的行政权力由共和国总统和内阁共同承担;总统由议会三分之二多数选举产生,任期4年。总统必须出生时就是伊拉克人,其父母也必须是伊拉克人,年龄在40岁以上。总统指派在议会中享有多数席位的党团领导人组建政府。内阁成员由总理推选,总理还担任着武装部队总司令的职务。 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分配。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是“所有伊拉克人的共同财产”,联邦政府同产油地区和省份的政府一起管理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石油收入应该按照每个地区的人口规模在全国“平等分配”;联邦政府和产油地区及省份的政府将共同制定必要的战略政策以开发石油和天然气资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