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塞内加尔 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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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1: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李肇星与塞内加尔共和国外交国务部长谢赫·蒂迪亚内·加迪奥25日上午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两国自即日起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公报内容如下:
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自2005年10月25日起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同意恢复互派大使,并在对等的基础上为对方大使馆的工作提供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经济所作的努力。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的这一立场表示赞赏。 另据报道,塞内加尔外交部25日发表公报说,塞内加尔与中国恢复外交关系是瓦德总统在客观、深入分析了世界地缘政治以后作出的历史性决定。这一决定完全符合塞内加尔人民的根本利益。 1996年1月3日,塞内加尔政府与台湾“复交”。同月9日,中国政府宣布中止与塞内加尔的外交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