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2年虚开税款近4亿 中国第一税案主犯陈学军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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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9:19 南方日报 | |||||||||
25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将陈学军押赴刑场。至此,亲手导演、炮制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虚开增值税发票第一大案的陈学军走完了他32岁的人生。 在不到2年的时间里,陈学军与吴芝刚等人相互勾结,经查实使国家税收造成损失近4亿元。此案惊动了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购买空壳公司大量贩卖发票 1973年出生的陈学军,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偶然的一次机会陈学军干上了贩卖增值税发票的勾当。 在贩卖增值税发票的过程中,陈学军发现,只有正规的企业才能够到税务局领购到增值税发票,如果自己有一个公司做平台,自己往外卖发票,那就会一下子发起来。 1999年底,身在北京的陈学军以2万元购买了盛博公司,得到了全套工商及税务手续、税控卡等。 其后,陈学军又购买了多家公司,到工商局办理公司变更手续后,陈学军指使王立明、吴晓红等人从海淀国税局领购百万元版、万元版增值税发票,然后卖掉。 陈学军购买的空壳公司均在北京海淀国税一所领购发票。 结识国税干部炮制惊天税案 1999年底,陈学军通过他人在饭桌上认识了北京市海淀国税局税务一所的吴芝刚,那时吴还是个刚刚毕业两年多的年轻人。 权力和金钱迅速一拍即合,两个人很快成了“好朋友”。 吴芝刚利用工作之便和专业技术知识进入税务所的电脑系统违规违法操作,私改数据。1974年出生的吴芝刚自己承认,他帮陈学军买了7000或8000份专用发票。他还为陈学军通风报信,一旦有人来查陈学军的公司,或者上级稽查部门前来检查,就及时告知陈学军,以免出事。 尽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控制得很严,但陈学军的手下通过吴芝刚每次都可多领几本。 “业务”越干越大包租高档酒店 为了虚开增值税发票方便,陈学军长期包租了北京大地花园酒店、翠宫饭店等高档酒店的房间,当作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黑窝点。陈学军还将从海淀国税局买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遍布北京、专门负责销售发票的街头“马仔”,以极快的速度非法出售出去。 2000年8月,陈学军买了一辆价值近百万元的宝马轿车。在亚运村还有一套130多万元的高档商品房,在杭州有304万元的别墅。同时,警方查封吴芝刚的财产时,仅仅扣押冻结的财产就有400多万元,其中有370多万元吴芝刚无法说明来源。 《国际在线》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