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有万余件劳动纠纷“和平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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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0:27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郁中华)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今年1至9月份,全市劳动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1.5万余件,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2个百分点。在处理的1.4万余件案件中,协调调解的案件就有1万余件,占结案数的70%左右,裁决4000余件,约占结案数的30%左右。高比例的调解对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协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据了解,大量的争议反映在欠薪欠保、“违纪”解除合同、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以来企业在解除合同方面存在着较多问题,例如解除合同的程序问题、解除合同的合法性问题、解除合同后的赔偿责任问题等,一旦发生这类争议,企业胜诉的比例往往很低。这是因为合同的解除及解除后的责任承担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而有些企业在操作上或游离于政策边缘,或按自己的原则而定,形成双方在权利义务上的不平等,引发争议的产生。合同争议在整个受理数中占8%左右,而解除合同争议却在合同争议中约占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