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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执政党要把“自卫队”升为“自卫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11:49 新闻晨报

  日本执政的自民党28日正式推出新宪法草案。在关键的宪法第九条中,明文把“自卫队”升格“自卫军”。从“自卫队”到“自卫军”,仅一字之差,却意味着日本将重新在宪法法理上拥有“国防军队”,从而在事实上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如果这一新宪法“手术”成功,日本维持近50年的“和平宪法”

  将名存实亡。日本现行宪法第九条明文规定:“日本国民真诚地企望以正义和秩序
为基调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前项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和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而新宪法草案删除了现行宪法第九条第2项有关不保持作战力量,不拥有军队的条文,改为“为了确保我国的和平与独立以及国家和国民的安全,保持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官的自卫军”。新的第2项第3款规定,“为了确保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可以进行国际协调活动,以及在紧急状态下维持公共秩序,或者为保护国民的生命和自由而展开活动”。即赋予“自卫军”在海外执行军事任务与在国内维持治安的行动自由。

  日本媒体认为,引入“自卫军”的概念,事实上颠覆了日本现行宪法规定的不得拥有战争力量的铁规,从而为行使集体自卫权打开大门。另一方面,在国际协调的名义下,赋予“自卫军”在海外行使武力的合法性。承认行使集体自卫权,意味着如果日本的“盟国”遭到他国攻击,即使日本没有受到直接武力攻击,也能协同盟国展开作战。

  除了宪法九条,“自民党”版新宪法草案的重要改动还包括:放宽政教分离原则,在“社会礼仪”范围内容许国家和地方政府参与宗教活动。日本媒体指出,此项更改将使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不再冒“违宪”风险。强化首相权限,拥有自卫军统率权。放宽修宪表决条件,从须参众两院三分之二赞成改为过半数即可。在宪法前言中强调“独立自主”制宪和“天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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