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借机变相接受贿赂 以色列网上公布议员出国旅行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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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0:23 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贺金哲) 以色列议会近日决定,为了避免议员借出国旅行之机变相接受贿赂,议会将在网站上公布所有议员的出国旅行记录及其旅行的出资方。 以色列议会是在两名议员未经议会同意、擅自接受一家农产品出口公司的邀请出国旅行后作出这一决定的。数年前,这两名议员曾在未经议会批准的情况下,受一家商业公司的资助出国访问。当时,以色列议会曾对其网开一面,没有予以处罚,不过为维护议会纪律
据报道,自2003年年初以来,以色列议会道德委员会共批准了193名议员接受外部资助出国旅行的申请,而3名议员的出国申请则被驳回。以色列议员每年都会受到众多机构的邀请,出国访问、考察或参加各种会议。这些机构有些是实力雄厚的商业公司,有些则是各种外国友好团体或宗教机构。根据以色列法律的规定,任何公务员和议员不得无偿接受任何礼物或馈赠,否则就是违法。以色列议会的议员行为准则也明确规定,议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接受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物质馈赠,议员的工作和个人生活之间不得发生任何利益冲突,议员到国外发表演讲或出席任何活动,不得收受类似辛苦费或出场费之类的钱物。 对于议员的出国访问申请及该议员与邀请方的关系,以色列道德委员会将进行专门而细致的审查。根据规定,绝对不允许任何议员接受以色列商业公司的邀请出国访问。议员不得参加由以色列机构组织的外国考察活动,除非这种考察是重要和有充分理由的。政府部长出国访问时,如果想邀请某位议员陪同前往,必须首先向议会道德委员提交书面申请,并且邀请该议员出访,完全是因为工作需要,而不是因为该部长与议员有个人交情。 此外,议员受外国政府、外国友好关系协会的邀请出访、考察、出席国际会议或演讲,都必须得到议会道德委员会的批准。议员出国旅行时可以携配偶,但配偶的出国费用不得由议会和邀请方提供,只能个人掏腰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