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度重视贯彻《劳动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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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8:3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黄雨清)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对《劳动法》在本市贯彻实施情况作了一周检查后,赴上海检查小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闻世震代表执法检查组与上海市交流了执法检查情况。参加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信宝、朱晓明、陈豪等。 检查组认为,上海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对贯彻实施《劳动法》高度重视,认识深
同时,检查组指出了上海在贯彻实施《劳动法》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别是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集体和合同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对劳务派遣用工、民办非企业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等新型劳动关系等希望上海深入研究,做出相应制度安排。“欠薪欠保”案件增多,小老板逃匿现象时有发生。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指出,将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为契机,积极做好相关的立法和监督工作。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适时制订和完善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制保障。 副市长周太彤表示,下一步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要把促进就业放到上海各级政府更突出的位置;要更加重视劳动合同的管理和规范;要进一步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并确保劳动标准的执行;探索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长效机制。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将于今日离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