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重启核燃料研究可能给自己套上枷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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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2:05 东方早报 | |||||||||
伊朗核问题再次出现了各方不愿看到的局面。对于伊朗重启核燃料研究的活动,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沈丁立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伊朗进行民用范围内的核燃料研究有国际法为依据,但在未建立国际社会信任的前提下再次采取过激行为,将不可避免再次激化这一问题,甚至给自己套上枷锁。 沈丁立指出,伊朗有进行民用核研究的权利,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问题是,伊朗
沈丁立认为,伊朗的矛盾在于,既想充分享有国际法赋予其的基本权利,又没有彻底向国际原子能机构这一国际权威监督机构说清楚自己民用核研究的全部事实。既然是为了发电目的,就不应有所保留地接受核查。此外,国际法还规定,如果一国宣布放弃发展核武器权利,又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社会可以向其提供所需的民用核技术。但伊朗没有向国际社会证明,它发展民用核计划的100%的诚意。 对于英法美俄中五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向伊朗发出的警告,沈丁立表示这说明美国对伊朗采取敏感行动离不开中国的参与,而且中国的态度还相当重要,这一点可以从朝核六方会谈中得以体现。但中国在伊朗核问题上则认为需要采取谨慎态度。一方面既要考虑到伊朗发展民用核技术的权利,一方面又要注重自身利益与国际义务的平衡,伊朗核问题的激化,不利于中伊日益发展的经贸与能源合作。 对于伊朗重启核研究活动的具体内容,沈丁立提供了这样的技术背景。从含量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的天然铀矿石,提炼到达到发电浓度5%的核燃料,可以说是核研究的第一个阶段。从5%提炼到90%的武器级浓缩铀,是第二个阶段。但从第一个阶段到第二个阶段只有一步之差,只要有足够的“黄饼”(更高浓度的铀浓缩物)和离心机。(早报记者 田辉) 相关专题:伊朗重启核燃料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