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权机构起诉布什窃听活动违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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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0:49 中国新闻网 | |||||||||
美国宪法权利中心法律主任比尔出席新闻发布会。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美联社报道,美国两家民权机构17日分别向位于纽约和底特律的联邦法庭提交诉状,要求法庭终止美国总统布什支持的电子窃听活动,称此类活动是非法的,而且布什这么做超越了宪法赋予其的权限。 这两家机构分别是宪法权力中心和美国民权联盟,他们表示,上述活动违反了1978年推出的一项要求法庭批准才能进行电子窃听的法律。
其中宪法权力中心起诉的对象包括布什、美国国家安全局局长以及其他主要的安全机构的负责人。美国民权联盟将美国国家安全局及其局长列为起诉对象,其表示美国政府准许的电子窃听活动是不合法的。 与此同时,美国伊斯兰关系委员会、“绿色和平”组织以及其他代表记者、学者、律师和国家非赢利机构的一些个人也加入到了就电子窃听一事起诉布什政府的行列中来。 但美国司法部的发言人却认为上述诉讼毫无理由,这位发言人表示:“我们认为这些诉讼没有根据,我们计划对此进行严正的辩护。”美国国家安全局则尚未就此事发表评论。 布什一直坚持声称,根据9·11事件之后通过的一项宪法决议,政府支持的电子窃听活动是合法的,他称该决议授权美国政府可以对恐怖嫌疑人的国际长途电话和电子邮件内容进行窃听和审查。 1978年推出的要求法庭批准才能进行电子窃听的法律是在美国公众不满政府对包括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在内的一些个人进行监视之后颁布的。宪法权力中心的律师拉奇尔·米尔波尔表示:“如果我和我的客户之间的保密谈话被美国政府窃听,我会非常愤怒。”另一位律师乔什·德拉特尔也表示,长期以来,律师在收集证据以确保庭审公正时都依靠私密的消息来源,如果被窃听那将是不可想像。 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这次指控美国政府的律师之一拉瑞·迪亚蒙德说:“现在美国政府被人看不起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被认为太虚伪了,我们一方面誓言要保护个人自由,但同时我们却通过这种秘密的窃听活动来违反人权自由。”(春风) 相关专题:布什授权窃听境内电话 |